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磋商人”)诚邀各符合资质的公司参加铸造分公司F1车间60吨移动混砂机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铸造分公司F1车间60吨移动混砂机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PLSW2024-013
3.项目主要内容:(1)实现混砂机系统及备件国产化;
(2)更换混砂机小臂;
(3)更换整套控制系统,控制程序国产化,运行参数图表化;
(4)更换液料供给系统;
(5)整机调试运行。
(6)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0日历天内交付用户使用(其中现场拆除改造安装时间30日历天)。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
2.提供近3年内已完工交付的1个类似改造成功案例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技术要求作为有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2021~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系统,以确保合同履约能力。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有限公司持下列有效证件(以有效、清晰、加盖公章的纸质复印件为准。因不清晰、缺项等造成信息不齐全的后果自负)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形式的报名,可接受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报名:
(1)针对本项目的经办人介绍信(含可正常联系的企业座机电话、手机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所需)及复印件(盖公司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章);
2.报名资料审查: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在本次磋商中同时购买磋商文件和参与磋商: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报名资料不合格者;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费用缴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缴费供应商名称)。
4.磋商保证金;
4.1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需缴纳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的磋商保证金(不接受任何私人名义缴纳费用,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缴费供应商名称及‘磋商保证金’字样,并将缴纳回执单装订到磋商申请文件里面)。
4.2磋商申请人在磋商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磋商申请、磋商人告知或公告磋商申请人为成交人后放弃成交、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磋商人有权没收全部磋商申请保证金,并要求磋商申请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磋商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磋商价格与磋商申请人价格差价作为磋商人的损失赔偿。
4.3成交人缴纳的磋商申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最终验收后无息退还。
4.4发布的媒介: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5.磋商人提供纸质版、电子版(供参考)的磋商文件。电子版的磋商文件通过网络发放或购买单位来人拷贝。磋商人在收到购买磋商文件******银行电汇款项后1日内发出磋商文件。收到磋商文件后,购买单位要予以传真或邮件确认。
四.踏勘现场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有限公司铸造分公司(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还阳村5组。
五.保密承诺
磋商人承诺:在未得到磋商申请单位的许可情况下,不向第三方透露磋商申请单位递交的商业信息。
六.联系方式
磋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17号533房
邮编:644007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银行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5762
******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