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广汉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号 | 1,000,000.00元 | 国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工业用地)(单价):5800元 国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农业用地)(单价):6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服务 | 国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广汉区域) | 运用RTK方法确定场地拐点、采样点的具体位置和地面标高,并在图中标出等 |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且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相关规定在环保部门完成备案,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 | 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小明、管川、张蓓(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 按照定额1.2万元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2.本项目为单价成交项目,采购预算为100万元。结算金额=实际调查数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广汉市长沙西四段3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江先生;028-******、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8810
******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相关附件:
广汉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