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3373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慧数据中台项目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智慧数据中台
2.2 最高限价: 900 万元 (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成立年限不少于三年,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实收资本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4月-2024年9月缴纳税收和2024年4月-2024年9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过去三年内投标人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3.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截图中的查询时间需在采购文件发布之后。
3.5******事务所依法审计,确保所有财务数据******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6投标人须具备CMMI三级及以上或(ISO9001与ISO27001)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7投标人须为总包供应商,总包供应商必须直接负责大数据平台的实施(提供承诺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多级分包,仅接受一级分包,分包商仅限于咨询部分以及非大数据平台部分的实施,分包商不得超过三家,同一分包商仅能与一个总包商合作。
3.10本项目如分包,3.1-3.6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也适用于分包商。
3.11本项目如分包,须提供项目分包名单及承诺,加盖承接分包单位公章。
3.12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1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16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中标的数据中台或大数据相关项目且中标金额超过八百万的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日期页、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关键字段需标注;
3.17分包商至少提供一个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中标的大数据咨询服务或大数据产品或数据治理或BI产品相关项目且中标金额超过两百万的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日期页、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关键字段需标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3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e交易平台(******)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4.2、平台网址为:******。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4.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13:30-19:00)
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upload/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日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开标1室。现场递交标书,纸质开标。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日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开标1室。现场递交标书,纸质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本项目招标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阶段。请投标人于 2024年11月18日 9点00分,将招标公告中资格条件部分单独装订成册,正本一份,递交至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室。文件接收人,刘寅,联系电话******025。当天对所有递交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与后期投标。
第二阶段,正式投标阶段。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次递交资格类文件,除非在此期间资格条件发生变化)。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正常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再次强调!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索引表、目录、页码。未按要求编制文件的做无效标处理!索引表中未一一对应响应内容的,做未提供处理!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寅
电话:******
地址: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室
邮政编码:210009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