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电建地产公司华西区域·重庆·西永泷悦长安项目一期外墙保温涂料工程招标公告 | |||||||||||||||||||||||||||||||||||||||||||||||||||||
标段(包)编号:D************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有限公司,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西永泷悦长安 2.2 项目建设规模:外立面面积约5.05万平方米 2.3 项目工期:288天,计划开始日期:。 2.4 招标范围:华西区域·重庆·西永泷悦长安项目一期外墙保温涂料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1~5#、8#、10#、15~16#楼抹灰、保温层、EPS线条和PVC鹰嘴或滴水线、腻子、涂料等施工、验收及售后保养维修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银行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具有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房屋建筑类工程施工或者外墙保温涂料类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个。 3.1.4 信誉要求:未处于行政区域内暂停投标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无市场不良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 中标人数:1家 ************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14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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