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和房产测绘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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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 | 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路2号 | 400,000.00元 | 土地测绘(10亩以下)(单价):1360元 土地测绘(≥10亩)(单价):135元 房产测绘(≥500㎡)(单价):0.96元 房产测绘(500㎡以下)(单价):480元 存量收回土地数据整理(单价):146元 历年已征土地矢量清理、外业核查(单价):47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测绘服务 |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和房产测绘服务 | 广汉市全域范围内拟收回土地及房屋(构筑物)测绘服务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500 1:1 000 1:2 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GB/T 14912-2017)、《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2000)、《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测绘服务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1.每项(个)测绘成果不少于3套纸质版,一套电子版成果(含土地测绘及构筑物面积测绘)。 2.后续服务: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后续服务,当遇到需解决处理技术问题时,工作日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节假日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丹(采购人代表)、李永林、王洪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按照定额6000元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采购人验收合格成果后的工作量,据实结算。2.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广汉市雁江南路西四段3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江先生;028-******-8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8810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2日